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蒲洲渔港改造提升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及水文监测影响评价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蒲洲渔港改造提升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及水文监测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南沙区品质提升工作部署,推进南沙湾滨海岸线重要节点改造提升,招标人拟实施蒲洲渔港改造提升项目。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南沙湾片区虎门水道右岸,现状为蒲洲渔港,建设范围及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最终提供的项目红线和设计方案为准。项目主要对现状渔港空间、滨水栈道、照明、休憩及观景设施等进行改造提升,完善滨海慢行系统和公共服务配套,活化渔港风貌、疍家文化及水岸休闲资源。项目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与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审批,需按要求开展专项分析评价。
三、招标内容:选聘专业服务单位开展蒲洲渔港改造提升项目涉河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及涉河工程对水文监测影响程度分析评价工作,分别编制涉河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和涉河工程对水文监测影响程度分析评价报告,完成必要的现场调查、资料收集、河道演变分析、水文及水动力计算、影响分析、防治与补救措施研究,并配合专家评审、成果修改、主管部门审查及相关水行政许可申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本次最高投标限价为¥350,000.00元(含税)。投标单位自行报价,投标总报价不能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总价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资料费、现场调查费、水文分析及模型计算费、专家评审和技术咨询配合费、成果制作费、交通差旅费、管理费、税费、保险费、不可预见费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全部费用。
五、服务任务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且招标人提供开展工作所需基础资料之日起,至两项报告完成编制、修改完善并取得相应主管部门审查同意、行政许可批复或其他可证明完成报批工作的有效文件之日止。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依法正常经营。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专业包含水利水电,且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或水文水资源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并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情形。
5.自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项洪水影响评价、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或建设工程对水文监测影响程度分析评价类项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七、评标定标原则:符合性审查通过后,采用综合评审法,得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三高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较高者优先;技术得分仍相同的,报价较低者优先;仍无法确定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八、投标及开标安排
1.招标文件获取:在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nao.com.cn)上公开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2.投标递交资料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11楼建设管理部(安全办公室)。
3.投标报送资料:参照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6日(星期四)14时30分至2026年7月16日(星期四)15时00分前。
5.开标时间:2026年7月16日15时00分。
6.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18楼1807室。
7.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件1份(U盘)。
8.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务必准时出席,并须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以供招标人审查,否则作弃权处理。
9.招标人联系方式:于工、朱工,020-66813651、020-66810073。
九、注意事项
1.招标人对本招标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2.招标人有权在招投标期间内的合适时间发布澄清及参考文件。
3.不论结果如何,投标单位均需自行承担所有编写和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
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3日
【蒲洲渔港改造提升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及水文监测影响评价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附件.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