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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国清书记陪同聂贵新组长检查南沙区国企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日期:201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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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30日下午,在南沙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周国清的陪同下,市纪委第二派驻巡察组组长聂贵新带队检查南沙区国企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南沙区政协副主席、国资局局长王中华,南沙区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组组长李军武,市纪委第二派驻巡察组、2016年第一批国企巡察第四、六、七小组及南沙区纪委、国资局、南沙资产公司、城投公司、珠江农工商公司等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参加。
聂贵新组长先后听取了南沙资产公司、城投公司、珠江农工商公司等主要负责同志关于巡察整改工作情况的汇报。聂贵新组长充分肯定南沙国企落实整改到位,工作细致周到,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了3点要求。一是加强工程招投标环节的监管。每一项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所有程序必须严谨。要完善制度,形成从区层面到国资监管部门、国企一整套可操作的内控制度,强化监管措施。二是加强物业出租行为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物业出租管理制度,明确具体部门负责物业出租管理工作,建立物业出租管理台账,加强对出租物业的跟踪管理,规范出租行为。严格规范物业出租决策程序和行为,确保每项程序规范合规。三是要加强大宗商品贸易风险管控。要充分认识大宗商品贸易的风险,严禁国企参与融资性贸易业务。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大宗贸易内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大宗商品贸易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大宗商品贸易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确保风险可控。完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管理工作流程,明确各相关岗位人员的职责权限和责任义务。落实大宗商品贸易资产损失责任追究,严格按规定的管理职责和权限对相关责任人员实施责任追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