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人: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二、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三、 项目名称:南伟码头更新生产管理系统
四、 招标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况:
南伟码头生产管理系统于2005年投入使用,随着公司的发展,已逐渐不能适应现有的生产操作;为进一步提高码头管理水平和运作效率,实现码头作业信息的全电子化管理,需要更新生产管理系统,新系统需具备图形化堆场、泊位操作,仓库、堆场能够使用手持终端、二维码卷钢识别,计费灵活等功能,且提供海关电子放行、船公司EDI、闸口验放、海关报文等数据的接口。
(二)、招标内容:
南伟码头更新生产管理系统。
1、 主要系统功能范围
新系统具备集装箱业务、散杂货业务统一管理,集中进行计划、调度和监管等业务操作,支持卷装卸船、出入库的二维码扫描,具备与当地海关的监管系统、检验检疫平台系统的无缝对接等,详情见附表一;生产管理系统软件和硬件(移动智能终端)的总费用不超过42万元。
2、 项目质量要求:
合格。
(三)、其他要求:
1、 本项目为综合总价合同,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仪器仪具使用费、办公费、住宿费、交通费、税金、保险、利润。
2、 如需察看项目现场,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查看。考察现场的一切费用(包括前往现场的交通工具等)和安全由投标人自理。
五、 投标单位资质等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公司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以上;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投标单位具备软件研发能力并取得码头、物流或航运等方面的国家版权局著作权登记证书。有周边同类型码头项目实施经验者优先。
3、投标单位若非本地供应商,在广州必须有分公司承担售后服务工作,投标单位要有培训计划方案和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
4、投标单位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行贿等违法犯罪记录。
六、 工期:约30日历天。
七、 投标单位报送的资料:
1、知识产权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委托授权书原件。
2、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为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架构、技术方案,本项目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的资质。
4、投标单位在码头、物流或航运等方面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5、编写符合本项目技术要求(附件一)的项目系统方案和软件介绍。
6、报价书(附件二)。
7、培训计划和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书。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八、 投标报价
投标人以综合总价进行报价。同时投标人应该现场实地勘察。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九、 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合同生效且收到卖方相应款项的税务局监制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2、第二次付款:在南伟码头更新生产管理系统完成安装和测试,具备运营条件,完成培训后经买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收到卖方相应款项的税务局监制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0%。
3、第三次付款:系统经买方验收后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收到卖方相应款项的税务局监制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35%。
4、第四次付款:质保期满并收到卖方相应款项的税务局监制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5%。
十、 承包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总价包干,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42万元。
十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南伟码头更新生产管理系统投标文件”。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方应于2017年2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南沙区海滨路171号金融大厦18层1808室广州南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管部办公室(联系人:蒋群英;联系电话:66813692)。
十三、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于2017年2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南沙区金融大厦1807会议室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十四、评标定标原则:经评审合格后,最低报价单位中标。
十五、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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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