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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南沙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项目邀请招标文件
日期:2015-04-02 浏览:2338次

一、招标人

广州南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介绍

广州南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是南沙开发区主要的国有企业,注册资本3.75亿元,主要从事南沙区内产业园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提升南沙新区产业聚集软环境,促进引导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

三、项目名称

南沙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项目法律顾问服务

四、服务时:

自服务合同生效至产业基金管理公司成立止;若管理公司成立时间短于一年,则服务期顺延至一年。

五、招标内容及要求

1、协助招标人收集、整理、汇编本项目相关的政策、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进行相关法律研究;

2、协助招标人制订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有关方案,包括公司组织形式方案、权益架构方案、投资收益分配方案、投资管理机构管理运作方案等。

3、协助招标人制订、修正、完善基金管理公司章程、权力机构运作、高级管理层运作、监督制衡等治理结构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4、协助招标人进行业务制度建设,具体包括协助公司审查、修正投资立项制度、可行性调研论证制度、投资决策制度、项目持续监管制度、资本退出论证制度、资本退出决策制度、风险控制制度、业务内控制度、投资合规管理制度等

5、协助招标人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具体流程进行梳理,并就本项目所涉的相关流程问题(如有)提供咨询和解答;

6、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对招标人提出的与本项目及基金设立运作相关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和解答。

六、投标单位条件:

1、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不低于50名,成立时间不低于5年;主办律师执业时间不低于10年,主要执业从事证券金融、商事、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领域。

2、律师事务所拥有不低于15家的的基金服务经验,其中引导型或产业型基金不低于10家;主办律师拥有不低于8家的基金服务经验。

3、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最近三年未被行业协会、工商、司法行政等部门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等处罚。

4、熟悉国有企业历史沿革及现状,为不低于五家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5、有为大中型企业提供过股票上市、资产信托、债权股权融资等企业投资融方式的优先考虑。

七、投标单位报送材料

1、投标单位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律顾问服务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律师事务所及主办律师介绍及工作业绩、服务内容、重大服务事项的处置流程、提供其它法律服务等)(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拟委派主办律师团队的律师执业证、执业业绩、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委托授权书(原件)

5、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限价)

6、投标承诺书

7、投标文件密封性完好(要求密封条封口且加盖公章)

八、投标报价

投标单位可根据律师行业及单位相关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及相关服务等进行报价,投标单位报价时应该综合考虑服务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九、最高限价

限价:人民币20万元。

十、支付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60%,基金公司成立后或合同生效后一年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40%(以先到者为准)。

九、评标定标原则:按邀请招标文件的要求,经资格审查后,按评标分数最高单位中标。

十、投标方应于2015410日下午2:30前将投标书一式两份(密封)递交广州南沙开发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14层广州南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20-66813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