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及用海规模:
广州南沙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项目工程拟选址在南沙区龙穴岛西北部,陆域面积139.9公顷,其中填海面积91.8公顷;
广州南沙江海联运三期多用途驳船码头工程项目拟选址在南沙区龙穴岛南部,陆域面积110.5公顷,其中填海面积110.5公顷。
广州南沙港区物流园区二期工程(物流产业园区)项目拟选址在南沙区龙穴岛南部,陆域面积303.3公顷,其中填海面积303.3公顷。
2、 标单位: 广州南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南沙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3、 项目地点:南沙区龙穴岛
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
二、工作任务及时间进度要求:
(一)宗海图测绘工作任务:
(1)广州南沙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项目宗海位置图、宗海界址图;
(2)广州南沙江海联运三期多用途驳船码头工程项目宗海位置图、宗海界址图;
(3)广州南沙港区物流园区二期工程(物流产业园区项目)宗海位置图、宗海界址。
(二)时间进度和成果要求
1、时间进度安排
本次任务自中标通知书下发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宗海图测绘并出具符合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评需求及海洋部门要求的项目宗海图。
2、执行技术标准:
《海域使用管理技术规范(试行)》,国家海洋局,2001;《海域使用面积测量规范》(HY 070 -2003);《海域使用分类》(HY/T 123-2009);《海籍调查规范》(HY/T 124-2009);《宗海图编绘技术规范(实行)》,国家海洋局,2016。
3、成果要求
项目完成后,应向委托方提交如下成果:
(1)广州南沙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项目宗海位置图、海界址图;
(2)广州南沙江海联运三期多用途驳船码头工程项目宗海位置图、宗海界址图;
(3)广州南沙港区物流园区二期工程(物流产业园区项目)宗海位置图、宗海界址图。
上述三个项目的6项宗海图电子版,并印刷盖章30份。上述成果必须满足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评及报国家海洋局用海预申请的文件资料要求,如海洋主管部门对提交的宗海图要求做必要的修改,中标人应负责承担其修改责任义务,增加的工作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应具备海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拥有较深厚的用海项目咨询和测绘背景,具备全面完成本项目宗海图测绘能力。
四、投标文件的要求
(一)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必备内容:
1、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书(若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书);
2、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复印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项目组人员及主要人员简历;
4、报价清单:报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报价汇总表及各项目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二),报价清单中的每一子项均应填写,没有填写的本公司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子项已经包括在其他子项报价中或总价中。
(2)阐明因承接本合同项目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投标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
(3)最终报价应为综合总价,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最高报价不得超过20万元(含税)。
5、广州南沙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项目、广州南沙江海联运三期多用途驳船码头工程项目、广州南沙港区物流园区二期工程(物流产业园区)项目用海申报宗海图测绘实施方案;
6、编制工作计划(编制工作总体安排及进度计划等);
7、2010年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填海项目宗海图测绘业绩,并附可展示部分的成果资料(如合同封面、宗海图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服务承诺(投标人应明确提出项目执行过程中能够为本公司提供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障承诺、进度保障承诺等);
9、投标人简介及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须加盖公章,递交项目实施计划书时应带原件交本公司验证)。
(二)投标文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投标文件一式两份,一正一副,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应对投标书的每页加盖公章。
五、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30天内。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其投标将会被拒绝并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其权利与义务相应延至新的截止期。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2、不接受现金、支票及汇票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般应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应出具投标人授权书。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到达下述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已到帐名单为准):
开户名:广州南沙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分行
银行账号:3602056909200009131
并请注明“龙穴岛用海申报项目宗海图测绘投标保证金” 。
3、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查询电话:020-66813691;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查询电话:020-66813691。
4、投标时凭已盖章的银行进账单原件(原件验证完毕当场退回)及其复印件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凭银行进账单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没带银行进账单原件,因此而耽误了投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在确定中标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确定中标人的,在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失败的项目,在招标结果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投标时填写的“投标单位银行账号情况登记表”将投标保证金自动划回投标人银行账号。
6、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4月27日下午14:00;
2、开标时间:2017年4月27日下午14:30;
3、开标地点:广州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807室(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人员须凭身份证入场,携带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参会。)
南沙金融大厦18层1807室广州南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
地 址:广州南沙开发区海滨路171号
投标文件递交联系人:蒋小姐 电话:020-66813692
招标事 宜 咨 询 人:汪先生 电话:020-84528222/66813691
九、合同谈判与签订
中标人应该在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时间内与委托人商谈有关事宜并签订合同协议书,三个项目分别签署宗海图测绘合同,三个合同总价之和不超过本次中标价。
十、主要合同条款
(一)提供服务的标准与依据
1.甲方向乙方下达的具体项目任务工作单(或其他书面通知)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基础资料
(二)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