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广东南沙虎门汽车渡轮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渡轮公司渡船等财产保险
三、项目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港前大道2号虎门渡口
四、招标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广东南沙虎门汽车渡轮公司现有11艘渡船、自用柴油储罐、柴油、房屋和生产风险进行保险投保。
(二)招标内容:
1、本项目包含险种:船舶一切险、公众责任险、财产综合险三个险种,采用合同总包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合同期间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系数计入总价,合同期间每年可根据保险标的变化调整保险金额,但费率不作调整。
2、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费
①船舶一切险
保险标的:虎门汽车渡轮公司现有11艘渡船的保险投保;
保险金额:¥58,500,000.00/年。
②公众责任险
保险标的:渡船上第三者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保险金额: ¥33,000,000.00/年。
③财产综合险
保险标的:房屋建筑、柴油储罐、柴油;
保险金额: ¥6,450,000.00/年。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具备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资质认证和相关保险承保能力。
六、合同期:自2017年7月17日零时起至2018年7月16日二十四时止,合同到期后双方视保险理赔和服务情况确定是否续期并签署补充协议。
七、投标单位报送的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委托授权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财产保险承保方案及报价书;
(四)近两年有类似的业绩和服务信誉(相关合同和服务信誉评价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加盖公章)。
八、投标报价:投标单位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内容进行报价,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367,696.76。
九、付款方式:合同一年可分一期、两期或四期,每期保单到期前10日支付下一期保费,出具下一期保单(具体按投标书确定)。
十、评标定标原则:按邀请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总报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综合评标,综合评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十一、标书递交要求: 投标方应于2017年6月8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书(密封)递交至广州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1807室(联系人:蒋小姐 电话:020-66813692)。
十二、开标时间:2017年6月8日上午10时。
广东南沙虎门汽车渡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