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加工区检验检疫监管科交通车租赁。
三、招标项目概况、招标范围、用车要求
(一)项目概况
加工区地理环境较偏僻,公共交通不便。检验检疫局加工区监管科工作人员居住地在广州、番禺和南沙等地,分布较零散,而且其工作人员经常轮换调岗,上下班的交通安排要求灵活性比较高。检验检疫业务模式复杂,加工区只是南沙检验检疫局的其中一个现场办公驻点,日常主要会务、审批等工作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等仍需到南沙检验检疫局及其他各相关单位进行。根据以上情况,需要租用一台既能满足上下班需求又要方便该科的公务出行的车辆。
(二)招标范围
投标单位必须依照本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不得更改参数与各项要求。投标单位须以招标公司为单位分别制作报价文件,即根据口岸公司制定的班车路线要求制作报价文件。
(三)用车要求
1、需提供小于3年和小于15万公里内的7座以上车辆。
2、日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7:00-18:00(特殊情况包括假期加班),日常工作业务用车和接送上下班工作,以实际要求为准。
3、每月使用里程数为7000公里左右。
4、行车路线规定
往返线路:广州市(机场路、石牌西路)—番禺大石、市桥—南沙(金洲、龙穴岛)—南沙保税港区加工区(万顷沙九涌半)。
5、按该车核定的乘客座位购买20万元/人承运人责任险,从而使甲方乘客一旦发生意外时得到有效保障。
6、若在接送人员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机件故障时,第一时间派车转接,如不能在30分钟内安排应急车辆到达现场,应安排所有人员转乘出租的士以4人1台按班车指定线路接送,费用由投标单位全额支付。
四、投标单位的条件
(一)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二)必须是从事相关车辆租赁服务的单位。
(三)具备相关营运资质。
(四)具备口岸联检单位服务经验。
五、投标单位报送的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租赁经营备案证明(加盖公章)。
(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保险(加盖公章)。
(五)项目报价表。
*1、投标单位须以招标公司为单位分别制作报价文件
*2、投标文件一式二份(报价单格式自拟),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3、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密封在同一袋中,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本邀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点前递交到邀标方。在截止时点后投标文件递交无效。
六、工程预算及付款方式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人民币15万元/半年。
付款方式:车辆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 。
七、投标报价
本项目采取总价包干,包括司机工资及加班费、夜间停车费、车船税费、修理费、养路费、年票费、年检费、保养费、燃油费、路桥费、保险费、税金费等一切费用。报价单格式自拟,报价保留整数位,单位为万元/半年。
八、废标条件
(一)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15万元/半年;
(二)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三)投标书未密封完好、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九、合同期限:
合同期为半年,即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十、评标办法
经资格审查后,对投标单位的服务素质及服务价格分别进行评比。按评分标准(详见附件)得出的总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如出现分数相同,则以综合报价较低者中标;如再次出现相同,则以单项报价较低者中标;仍相同的,现场就口岸公司的单项报价进行密封竞价,直至出现价格较低者。
十一、现场考察时间:投标方需到现场考察,可自行到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九涌段保税港区加工区(联系人:吴伟恒,联系电话39095003)
十二、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方应于2018年1月8日上午10:00前将投标书一式两份递交到广州南沙口岸服务有限公司运营部(联系人:吴伟恒,联系电话:020-39095003)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九涌段保税港区加工区。
十三、开标时间:2018年1月9日上午10:00。
广州南沙口岸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