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下横档岛渡运及岛上管理服务
三、招标项目概况、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保证往返下横档岛的工作人员、管理人员上下班安全,保证两艘船只在下横档岛与南北台临时码头间的摆渡服务正常,岛上水电及岸边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以及招标人交托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对下横档岛船只租赁及管理服务进行招标。
(二)服务要求
1.投标人需按约定提供不少于2艘合法船只保障每天24小时的摆渡服务,保证往返上下横档岛的交通和人员安全。
2.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清洁及绿化工作。
3.每周至少进行一次不少于1小时的发电泵水工作。
4.服务期内产生的设备(包括浮古)维护费、油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有责任杜绝来往船只靠岸、禁止一切外来人员上岛,且不得擅自对外提供码头摆渡服务。
6.投标人需提供下横档岛北码头浮古供甲方使用两年以上。
四、投标人的条件
(一)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经营主体,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二)自有或租用船只,船只具有合法合格的船舶证书、有效的运输牌照,年检合格;
(三)船只驾驶员牌照与准驾相符;
(四)具备船只服务经验。
五、投标人报送的资料
(一)经营实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三)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有效期内的船只证照复印件
(六)项目报价表
1.投标文件一式贰份(报价单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原件查核,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密封在同一袋中,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自然人,须签名盖指模;
3.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本邀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点前递交到邀标方,在截止时点后投标文件递交无效;
4. 投标人必须依照本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不得更改参数与各项要求。
六、工程预算及付款方式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6万元整。
付款方式:服务费与清洁费分期支付。
七、废标条件
(一)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26万元整;
(二)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三)投标书未密封完好、单位未加盖公章、自然人未盖指模。
八、合同期限:
合同期为8个月,即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9月24日。
九、评标办法
经资格审查后,对投标人的服务素质及服务价格分别进行评比。我方将按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低者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低者作为第三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如最低报价有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报价相同,需现场重新密封报价。
十、投标和开标安排
(一)投标方应于2018年1月19日(星期五)上午10:00前将密封的投标资料(一式两份)递交到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综治维稳中心3楼306 。
(二)开标时间:2018年1月19日(星期五)上午10:30
(三)开标地址: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综治维稳中心3楼311
(四)联系人:郑慧娟,咨询电话:84688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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