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项目名称:“倚桂轩”住宅楼项目整体环保验收。
三、招标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地块位于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蝴蝶洲路段,占地面积3911.7㎡,新建一栋九层高(部分八层)带电梯的住宅楼,总建筑面积为6723.99㎡。
四、工期:签订合同后130日历天内完成环境监测、编制验收报告、组织专家论证等工作,形成环保验收送审材料上报环保审批部门,取得验收合格意见。
五、投标要求:
投标单位应于2018年1月24日(星期三)14:20前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将密封好的投标材料壹式贰份(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递交到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金融大厦1807会议室(联系人:李振;联系电话:66806279,13560426055)。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1月24日(星期三)14:30
2、开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金融大厦1807会议室(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招标单位通知为准)。
3、投标单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参加开标。
七、投标单位最低资质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乙级。
八、投标单位参加开标需提供的材料:
1、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在有效期内且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承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姓名和联系方式;
4、工作方案;
5、报价单(详见附件1)。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以密封形式送达,密封处加盖公章,若投标资料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招标单位有权按废标处理。
九、投标报价:按照招标单位制定工作内容及要求进行报价,同时投标单位应现场实地勘察了解项目情况。总报价不应超过投标报价人民币7万元的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十、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中标单位完成环境监测、编制验收报告、组织专家论证等工作并形成环保验收送审材料,经招标单位审核通过后,招标单位在7天内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价的40%;
3、中标单位取得环保审批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意见并交给招标单位后7天内,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价的30%;
4、中标单位须向招标单位提供税务局监制的合法、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请款函,招标单位凭发票付款。若招标单位未收到中标单位提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请款函,招标单位有权暂缓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评标定标原则: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最低报价单位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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