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OUNCEMENT
信息公告
招租公告
日期:2018-12-12 浏览:1822次
    为规范我司物业资产出租行为,根据南沙区管委会《关于规范我区国有企业物业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穗南开管办函〔201811号)精神,依照资产经发总公司《物业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南资【201883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信息,以及公平、公正的竞争程序确定承租人。现将我司拟出租岭南路12号整幢物业公告如下:

一、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基本情况:该物业位于南沙街旧镇岭南路12号,地理位置优越,周边商铺繁旺,交通便利,该物业全幢为五层混凝土结构建筑,建筑面积为706.10,可作办公性使用及商业用途。

二、招租条件:

1、按现状出租(包括水电设备),月租金起价22/,年递增率5%免装修期2个月租金;

2、租赁期限:暂定3年;

3、押金:以3个月租金作为押金;

4、签订合同后10天内缴纳一个月的租金和押金。

竞租人条件:竞租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如以个人为主体参加竞租,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以法人为主体参加竞租,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

三、注意事项:

1、招租业态为与南沙新区规划相符的配套服务业,不接受工业加工、公寓出租、饮食、卡拉OK及其他污染或扰民行业。承租人需提出承租本物业的用途,并自行负责申报相关经营资质。

2、招租物业如遇政府拆迁或征收等情况,租期按不可抗力的免责条款进行调整。

3、投标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30000元到我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锦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28005516010001921,开户行:广发银行南沙支行)转账时投标人应注明拟投标的物业名称,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非经业主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对楼宇内外结构或土地上盖建筑作任何改变。

5、非经业主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或分租物业。

6、承租人要遵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管理制度规定。

7、非经业主同意,承租人要准时交纳租金,否则业主有权解约清场。

四、投标需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授权委托人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交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2、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单或收据复印件。

3、投标人本人在广州地区的银行账户(用于投标人未中标时退回投标保证金)。

4、投标报价书。

以上每一项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需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五、竞标方式和规则

公开招标,公开开标(投标时均为暗标),价高者得,不接受联合竞投,不得转租或分租。如最高报价遇到同等报价时,最高报价各方再进行一次暗标报价(报价不能低于第一次的最高报价)。

经两次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仅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后可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实施。在开标评选结果及中标公示期后七日内双方签署租赁合同,如第一候选人不按要求签署合同,则顺次为第二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中标人不按要求签署合同的将没收已交保证金,并列入我司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我司所有标的物竞价。

六、时间安排

1、截标时间:20181226日上午10:20

2、开标时间:20181226日上午10:30

七、投标资料递交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1808室。

八、开标地址:南沙区海滨路1711807室。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须凭身份证入场,受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入场。

九、联系人:蒋小姐,咨询电话:66813692

 

 

广州市锦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81212


附件:招标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