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司物业出租行为,根据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南区财字〔2020〕26号)精神,依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南资〔2021〕71号)的内容指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信息,以及公平、公正的竞争程序确定承租人。现将我司拟出租物业,公告如下:
一、物业基本情况
环市大道西113号电房水池后地块,面积62.25平方米,整租。
招租地块位置图如下:
二、承租条件:
承租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并且遵守以下行为:
1、招租地块按现状出租,租金每两年递增5%,月租金起价6元/平方米;
2、租赁期限:2023年2月20日至2025年10月14日止。租赁期满后再重新公开招租,在租金同等条件下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
3、保证金:747元人民币;
4、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第1个月的租金,租赁期满我司将收回地块并检查地块状况,确认无损后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押金,再重新公开招租。
5、地块用途:研发或检测;
三、注意事项:
1、招租业态为与南沙新区规划相符的配套行业,不接受公寓出租、卡拉OK及其他污染或扰民行业。承租人需自行负责申报相关经营资质;
2、招租地块如遇政府拆迁或征收等情况,租期按不可抗力的免责条款进行调整;
3、报价前,须按要求缴纳保证金到我公司指定账户,报价人缴纳保证金后才有资格参加报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广州市乾信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665274753737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广州南沙金洲支行
转账时报价人应注明拟报价的具体地块名称。在出租结果公示结束并确定承租候选人后,未中标人的保证金或已交保证金因特殊情况未放弃报价的单位,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单位的保证金;
4、报价人确认为第一承租候选人后,业主将于【3】个工作日内公示出租结果(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并书面通知第一承租候选人,决定是否承租上述招租物业;如超过公示期未提异议,则视为同意承租,第一承租候选人应就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
5、非经业主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对楼宇内外结构作任何改变;
6、非经业主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或分租地块;
7、承租人要遵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管理制度规定;
8、非经业主同意,承租人要准时缴纳租金、管理费及水电费,否则业主有权解约清场。
四、报价需提交的资料:
1、报价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授权委托人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单或收据复印件;
3、报价人本人在广州地区的银行账户(用于报价人未中标时退回保证金);
4、报价书。
以上每一项资料需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五、竞标方式和规则
1、公开招租,公开报价(报价时均为暗标),价高者得,不接受联合竞投,不得转租或分租。如最高报价遇到同等报价时,最高报价各方再进行一次暗标报价(报价不能低于第一次的最高报价)。
2、如第一候选人不按要求签署合同,则顺次为第二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中标人不按要求签署合同的将列入我司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司所有标的物竞价。
六、时间安排
1、收取竞价资料时间:2023年2月15日上午9:59前
2、竞价时间:2023年2月15日上午10:00
七、报价资料递交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西115号乾信公司党建会议室
八、竞价现场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西115号乾信公司党建会议室。报价人参加开标会的须凭身份证入场,受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入场。
九、报价前应先咨询确认相关场地信息,经我司同意后方可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十、联系人:张先生,咨询电话:020-39099085。
广州市乾信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1日
环市大道西113号电房水池后地块第二次竞价招租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