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湿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红树林艺术区海螺篷房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湿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红树林艺术区海螺篷房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最高限价:¥30万元 (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四、采购方式:邀请招标(综合评审法)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交货期 |
供应商数量 |
红树林艺术区海螺篷房 |
30 |
合同签订支付定金完成后60天内交付完成。 |
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 |
具体内容及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篷房建设、销售经营范围;
3、投标人应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具备本次采购标的设备的生产资格、生产能力、销售、安装能力的,并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厂家,均可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不拆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公司或法人)无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采购投标。
7、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的附件1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
8、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
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依法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七、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nao.com.cn)公布。相关公告在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采购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单位释疑。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分。
2、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形式提交,不接受现金或汇票。
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一天15:00分到达采购人帐户上。转入如下账户:
收款人:广州南沙湿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帐 号:05621949000000074
开户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十四冲支行
(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明:广州南沙湿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红树林艺术区海螺篷房采购项目)
投标人应按以上所述方式及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的风险。
4、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加盖公章)封入投标文件里。
6、投标人未按前述规定的时间内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采购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予以退还。
8、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采购人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的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8.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8.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单位同意, 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九、递交采购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13日 上午10:00前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天后路88号南沙天后宫景区办公室2楼206评标室
3、开标评标时间:2023年4月13日10:00 (北京时间)
4、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天后路88号南沙天后宫景区办公室2楼206评标室
十、有关此次采购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查询: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20-84956933)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万倾沙镇新垦18涌湿地景区
广州南沙湿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