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景区二期停车场变压器增容项目(第三次)
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广州南沙湿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现对湿地景区二期停车场变压器增容项目(第三次)进行招标,选定项目施工单位。
一、工程名称:湿地景区二期停车场变压器增容项目(第三次)
二、 招标单位:广州南沙湿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20-31151828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湿地景区内
四、项目概况:
湿地景区一期变压器容量为160KVA,已达到该变压器最大负荷,在二期停车场附近区域增容800KV变压器一台,供汽车充电桩、房车营地、公益林鹭营等景点及配套设施等项目用电。总投资约73.30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
完成本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电力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等工程,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整个项目高压工程报供电局验收且结果为合格、包验收送电、质保期内的维保服务、并按国家和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质量验收标准一次验收合格、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
3、最高投标限价:672142.97元(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请各投标单位按本项目招标价结合项目状况、自身实力和市场因素进行报价。报价不得超过该项投标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固定总价包干。合同结算价最终以招标人评审审定金额为准。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不接受传真的文件及逾期送达或寄达的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交标地点:
时间:2023年9月15日14时00分至2023年9月15日14时30分。
交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天后路88号南沙天后宫景区办公室2楼206评标室。
2、开标时间:2023年9月15日14时30分。
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天后路88号南沙天后宫景区办公室2楼206评标室。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人的通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在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nao.com.cn)上公开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的招标内容为准。
2、投标保证金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缴纳。
(1)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账户名称:广州南沙湿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十四冲支行
账号:05621949000000074
(3)缴纳时间:投标单位须在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12时00分前以投标人转出【以招标单位查询的信息为准,汇款时备注:湿地景区二期停车场变压器增容项目(第三次)投标保证金】
3、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正式投标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施工类资质。
6、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6.1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的要求设置。
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7、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7.1施工负责人(兼项目负责人)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总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应委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总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10.1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的内容进行评审)。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为非电子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三、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 / 。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投标经济补偿: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参与项目投标的一切风险,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4、关于异议及投诉: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中标人)被异议(投诉)且经查实异议(投诉)情况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异议(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异议(投诉)的,相关责任单位(过错方)自愿停止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招投标活动一年。同时,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同时将记录到招标人的诚信评价系统。
(3)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4)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安全办)
异议受理电话:020-39002069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天后路88号之一
招标单位:广州南沙湿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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