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对《2025年粤港澳大湾区灯会灯组废料(第二部分)回收项目》进行公开报价邀请,欢迎有购买意向的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2025年粤港澳大湾区灯会灯组废料(第二部分)回收项目
二、项目概况
1、灯组废料按现状出售,吊装、运输、拆卸、人工等一切其他费用由最终确定的购买单位承担。
2、灯组废料现状详见附件7(另册)。
三、意向购买单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格式见资格声明函)
3、本项目不拆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为充分了解项目情况,意向购买单位必须到现场勘察,签署《现场勘察确认表》。现场勘察日期为:2025年10月27日9时至12时,逾期不候。
★四、评审方式
本项目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在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购买单位中,选取报价最高的为本项目的最终购买单位。
五、报价文件编制
①封面(格式详见附件1);
②回执(格式详见附件2);
③报价书(格式详见附件3);
④资格证明材料(附件4-8)。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须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报价文件必须封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在封口上加盖报价人的公章。
六、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0月30日9时-2025年10月30日9时30分(现场提交);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南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6评标室;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湾街天后路88号之一南沙天后宫景区办公室2楼206室;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020-39002069(8:30-17:00)
3、报价文件评审时间:2025年10月30日9:30。
七、评审表格
资格审查表 项目名称:2025年粤港澳大湾区灯会灯组废料(第二部分)回收项目 | ||||
序号 |
报价人名称
资格审查内容 |
报价人1 |
报价人2 |
报价人3 |
1 |
报价文件密封性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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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报价文件中具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本人参与的可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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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项目不拆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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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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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报价。(提供《资格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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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到现场勘察,签署《现场勘察确认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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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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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栏应写“通过”或“不通过”。 2、满足以上任何一种情形用“○”表示,不满足用“×”表示。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表中全部为“○”,结论为:“通过”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广州南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2日
2025年粤港澳大湾区灯会灯组废料(第二部分)回收项目报价邀请公告.docx
附件7.2025年粤港澳大湾区灯会灯组废料(第二部分)现状情况.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