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沙国际贸易创新示范基地项目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9-440115-04-01-10179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南沙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南沙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南沙国际贸易创新示范基地项目(首期)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龙穴街道围垦区西南侧D地块和集卡之家地块
2.1.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地块占地面积约121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8608平方米(含地下室),主要建设两栋塔楼及商业配套设施,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3185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580平方米。具体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项目总投资约2.23亿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南沙国际贸易创新示范基地项目(首期)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及数量以施工图、相关验收规范和质监站监督交底文件及招标人批复意见为准(详见招标文件、检测及监测清单和合同)。
(1)按工程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进行的相关检测与监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主体结构检测、材料检测、节能建筑检测、智能化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消防检测、防雷及电气检测、门窗检测、道路实体检测、海绵城市、绿化检测、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和主体沉降观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及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要求检测监测的项目。具体检测监测项目以最终招标人出具的检测清单、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
服务范围除以上检测与监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与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与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与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测与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③检测与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须按规定上传至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及其它政府指定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检测与监测的要求: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根据本项目检测与监测服务内容,中标人制定检测与监测方案,并报监理和招标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各专业项目进行实际检测与监测前,需将具体检测与监测方案和工程量报监理和招标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未经招标人审批同意擅自检测与监测的,产生的相关检测与监测费招标人不予认可,由中标单位自负。
2.2.3服务周期: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中标人自进场至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部分工作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从中标人进场至本项目顺利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且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时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部分工作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
2.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913,623.0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相应资质:
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以下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32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质函〔2024〕65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准备的通知(粤建质〔2024〕244号)等规定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
3.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需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的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须以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联合体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3.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近二年(从202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或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或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或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9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21日00时00分至2026年5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6年4月21日00时00分至2026年5月13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1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4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时间:2026年5月13日9时45分至10时00分,递交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或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5开标时间:2026年5月13日10时00分,地点为: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5.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5.7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nao.com.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南沙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龙穴大道中路13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66806279
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南沙建设维护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
联系人:郭工
电话:020-66806175
招标代理机构:粤良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市南公路290号综合楼17号
联系人:潘工
电话:020-39078039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66806279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龙穴大道中路13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挂网)招标公告--南沙国际贸易创新示范基地项目(首期)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doc
(挂网)招标文件--南沙国际贸易创新示范基地项目(首期)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doc
招标文件附件:建设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合同-南沙国际贸易创新示范基地项目(首期)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