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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团体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5-11 浏览:462次

招标人就2026-2028年度团体补充医疗保险项目进行公开采购,征集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公开采购。现将本次公开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团体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审法

四、服务范围及时间:服务范围为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服务期限不超过2年,具体起始日期根据各公司上一期服务合同到期时间接续确定,终止日期统一为202866日。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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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集团后续存在新成立或划入、新加入的公司,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66日,最长不超过2年。

五、公开采购内容及要求:

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寿险、意外伤害、住院医疗、重大疾病、综合医疗、住院津贴、交通意外保险等保障项目,并提供高效的理赔服务和健康管理增值服务。团体补充医疗保障项目内容列表:

险种名称

保障责任细项

最低保额

保障内容简介

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责任

40万元

意外身故,按保额100%给付;

意外残疾,按照伤残等级1-10级给付对应保额:100%90%80%70%60%50%40%30%20%10%

定期寿险

身故责任

30万元

疾病身故及猝死,按保额100%给付

意外医疗保险

意外医疗责任

1万元

赔付比例100%,免赔额0/次,赔付限社保范围内赔付

重大疾病保险

重度疾病保险金

20万元

不少于40种重度疾病

轻度疾病保险金

6万元

不少于3种轻度疾病

综合医疗保险

门急诊医疗责任

(含牙科责任)

5万元

意外或疾病发生的门急诊费用,无免赔额;经社保统筹后报销比例100%,未经社保统筹后报销比例80%;非检查化验费日赔付限额300元,检查化验费日赔付限额500

综合住院医疗责任

意外或疾病产生的住院费用,无免赔额;经社保统筹后报销比例100%,未经社保统筹的,将扣除医保应承担部分

住院津贴保险

住院津贴责任

120/

同一原因住院最多赔付180天,不设免赔日

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航空

20万元

航空交通意外身故及残疾

水路及轨道

20万元

轨道交通意外身故及残疾

陆路

20万元

陆路交通意外身故及残疾

公共保额

公共保额

30万元

意外或疾病产生的合理治疗费用,就超出个人住院或门急诊医疗基本保险金额的部分进行赔付,每人每年限额3万元

注:

1.以上保险责任为每人每年的保险内容及金额。

2.报价方案可优于表格赔付限额。

3.所有保险项目均不设等待期,住院津贴项目不设免赔日。

六、投标报价

(一)本项目报价采用单价报价,最高单价限价1350//年。不足一年的,按保险期间折算。

(二)本项目参保人员数量暂为485人,最终投保人数以招标人提供的实际名单为准。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同一保险集团公司只允许唯一的机构前来报价,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投标;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及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保险公司授权书(视具体情况提供,授权书格式自拟)。

(二)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具备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金融许可证》之一,经营范围包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和健康保险业务。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等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采购投标。

(五)本项目不拆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不得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不得低于最高限价的80%

(七)须覆盖招标人提供的团体补充医疗保障项目内容,不得低于招标人要求的保障标准。

八、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一)符合性审查文件应包括(均加盖公章,缺一不可,否则不通过符合性审查):

1.投标函及投标人资格承诺函(附件1-2)。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保险公司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附件3),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4)。

4.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具备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金融许可证》之一(附件5)。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应在本招标公告发出后(附件6)。

6.报价一览表(附件7),投标报价未出现两个或以上,且不高于最高限价,不得低于最高限价的80%

7.保障项目内容、标准一览表(附件8),须覆盖招标人提供的团体补充医疗保障项目内容,不得低于招标人要求的保障标准。

(二)投标文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以上材料都必须内容齐全、字迹工整、清晰可辨,并加盖公章(包括骑缝章)。

2.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1份正本,4份副本;电子版:正本盖章版扫描件1份,U盘。均为密封状态且加盖公章。

九、付款方式

招标人将于本项目保险协议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年度期限支付现有参保人员保费。后期增员或减员,按合同约定的阶段周期清算保费。中标人应提供相应额度的发票。

十、招标安排

(一)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22日上午9:30。

(二)投标人可邮寄或由委托代理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11楼风控合规部

评标时间:2026522日上午930

评标地址:南沙区海滨路171号金融大厦1807

投标人参加评标须凭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入场,受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入场。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20-66810073

项目联系人:谢小姐,电话:020-66813670

监督部门: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0-66813696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中标候选人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p92/index.html)和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nao.com.cn)上公示。

、注意事项

(一)招标人对本次公开采购活动及相关的文件资料拥有最终解释权。

(二)招标人有权在招投标期间内的合适时间发布澄清及参考文件。

(三)不论结果如何,投标人均需自行承担所有编写和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过程中的全部费用。

 

附件: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团体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招标文件

 

 

 

                              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6511

附件: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2026-2028年度团体医疗保险项目招标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