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州南沙珠江前锋三产融合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三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创新产业园区块
1.2.3 工程范围:本项目位于广州南沙珠江街道创新产业园区块,建设内容包括改造物业 4.44万平方米,以及公共景观空间、基础设施等,包含“农、文、商、旅”为一体,布局特色餐饮、民宿集群、日常消费、休闲娱乐、康养度假、商务会务、主题研学、文化交流、社区公益等多种功能业态;新建、改造内部道路、桥梁约9千米;建设配套停车场2.9万平方米,配套改造公共设施,建设停车位1190个,充电314个,改善园区给排水、电力、消防等基础设施。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1.2.5 项目批准文件:项目代码(2509-440115-04-01-291975)。
1.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2.7 投资总额:约人民币 4.2亿元(其中,二期、三期工程费用:约人民币 2.3亿元);
1.2.8 招标内容:本次设计任务需要设计方按照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落地的要求完成设计成果,同时与项目前期策划成果、概念性规划成果首开区(一期)设计成果等相关已有各类成果充分融合,进一步完善和深化项目整体基础设施设计内容以满足专项债申报的设计深度要求,形成更加系统、全面、完整和可实施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成果,并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和区委区政府批准。
设计工作内容(二期、三期范围)
1.核心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二三期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的拆改、加固、新建、扩建、装修、园林景观、泛光照明、标识标牌、燃气等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以及一涌范围的道路、桥梁、停车场、给排水、电力、弱电、消防、岸线综合整治等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二涌除首开区以外范围的道路、停车场、岸线综合整治、桥梁(不含小型桥梁、给排水、电力、弱电、消防等)等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2.配合工作内容:
(1)对前期项目已完成的策划方案、规划方案、设计方案等设计成果进行整合优化,形成系统性的设计成果;
(2)对项目功能业态、商业布局、运营管理等内容进行梳理优化。
(具体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或(2)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以下①、②、③资质: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设计(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市政行业设计(给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市政行业设计(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设计规模指标:①建筑,单体建筑面积最大约500平方米;②市政,道路工程:城市支路;给水工程:管道,管径约300毫米;排水工程:管道,管径约800毫米;桥梁工程:单跨约30米;③风景园林工程:投资额约1800万元)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注释](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 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 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 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1.4.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注: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或超出使用有效期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1.4.6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单位均应满足招标公告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1)若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可以任意一方为主办方(主办方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方案阶段、初步设计阶段的主体及关键性部分设计业务,如其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主办方的正式员工。
1.4.7 申请人没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
1.4.8 信誉要求:申请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为准。)
1.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1.5.1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6月30日00时00分至2026年7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s://ywtb.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5.2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s://ywtb.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s://ygcg.gzggzy.cn/)、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nao.com.cn/)等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1.5.3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方式 一 :
方式一、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方式二、评标时不进行资格审查,仅由投标人对自身满足资格条件作出承诺。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中标候选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投标资格的要求,进行中标资格复核。
1.6 投标截止时间
1.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1.6.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1.6.3 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6年7月21日9时45分至2026年 7月21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5 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1.6.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7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7.1 采用电子开标,在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6年7月21日10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8 现场考察
1.8.1 时间:不统一安排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8.2 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前锋社区,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9 费用
1.9.1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240578.78元;
1.9.2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招标项目不设经济补偿。
1.10 工期
1.10.1 设计周期暂定90日历天,具体详见合同要求。各阶段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以满足本项目建设进度要求为准。如果延误工期,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11 其他事项
1.11.1 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1.11.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baidu.com选择(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11.3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1.4 投标人可通过交易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ywtb.gzggzy.cn)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11.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郭工
电话:020-66806279、020-66806175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806室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11.6 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s://ywtb.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s://ygcg.gzggzy.cn/)、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nao.com.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1.7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1.11.8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3)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4)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5)出让投标资格的;
(6)存在行贿情形的;
(7)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8)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1.12 招标人
1.12.1 名称:广州南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12.2 邮政编码、地址:511400、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806室
1.12.3 电话(手机)号码:020-66806279、020-66806175
1.12.4 传真号码: /
1.12.5 电子邮箱:/
1.13 招标代理机构
1.13.1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1.13.2 邮政编码、地址:510055、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020-66341022(叶先生)
1.13.4 传真号码:/
1.13.5电子邮箱:alison2009@163.com
1.14 交易服务机构
1.14.1 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4.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1.14.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1.14.4 传真号码:/
1.14.5 网址:https://ywtb.gzggzy.cn
1.15 招标管理机构
1.15.1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投资类项目)
1.15.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
1.15.3 电话号码:020-39910647
1.15.4 传真号码: 020-84986620
1.16 备案管理机构
1.16.1备案管理机构: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1.16.2邮政编码、地址:511400、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1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2栋四楼
1.16.3电话号码:020-39053237
招标文件附件:建设工程设计服务合同-广州南沙珠江前锋三产融合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三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docx
招标文件-广州南沙珠江前锋三产融合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三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