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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南沙湾片区全要素一体化(二期)融资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8-17 浏览:1395次

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南沙湾片区全要素一体化(二期)融资咨询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沙湾片区全要素一体化(二期)融资咨询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南沙湾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二期)总投资约为163,747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额以可研批复为准),位于南沙湾片区,拟遵循“政府存量资产支持、国有企业市场运作、积极取得政策性融资”总体思路实施,现由招标人作为实施主体开展南沙湾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二期)工作,重点实施 《南沙方案》启动区 (重点范围 5平方公里) 全面提升工作,对标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标准,制定相应实施路径及目标,结合有关部门需求梳理重点建设项目清单,规划开发片区存量文旅资源,推动片区文商旅相关产业发展,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见成效,实现片区的高水平建设与高质量发展,打造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及世界旅游目的地。

三、招标内容:选聘专业服务单位开展南沙湾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二期)的《南沙湾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南沙湾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二期)资金平衡方案》、《南沙湾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二期)投融资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以明确项目的实施范围、建设内容、投资规模、项目产出等,初步确定项目建设条件与各类要素保障,并按照项目建设方案的建设内容与规模进行项目投融资估算、资金平衡分析、实施方案制定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本次最高投标限价为¥990,000.00元(含税)。投标单位自行报价,投标总报价不能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总价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资料费、现场调查费、水文分析及模型计算费、专家评审和技术咨询配合费、成果制作费、交通差旅费、管理费、税费、保险费、不可预见费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全部费用。

五、服务任务期限:此次专项服务期限原则上受托方自中标通知书发出起30个日历日内提交项目可研报告初稿,50个日历日内出具正式的可研报告成果文件,60个日历日内出具资金平衡方案、投融资实施方案等成果文件,并通过招标人审核,后续中标人应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协助招标人向政府主管部门方案成果报审,以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正常经营;

2.投标人具备工程咨询甲级专业资信-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团队中应指定1名相关专业(经济、造价、建筑、结构、给排水等专业)范围内的高级职称人员作为项目主负责人,负责项目可研报告、资金平衡方案、投融资实施方案的编制及总体统筹工作;

4.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提供开标时间前10天内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近三年内(2023年07月31日至2026年07月31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情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服务团队成员为投标人员工并未受过行业处罚或涉及行业相关的法律诉讼事项(提供承诺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评标定标原则:符合性审查通过后,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投标人资质、服务能力、服务方案、服务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商务部分得分也相等,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审小组采用摇珠方式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摇珠由评审小组主持,使用经检查合格的专业摇号工具,为各并列投标人随机分配唯一序号。摇珠过程由招标人监督部门全程见证并录音录像,结果经评审小组和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并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

八、投标及开标安排

1.招标文件获取:在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nao.com.cn)上公开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2.投标递交资料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11楼建设管理部(安全办公室)。

3.投标报送资料:参照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1日(星期五)10时00分前。

5.开标时间:2026年8月21日10时00分。

6.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18楼1807室。

7.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件1份(U盘)。

8.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务必准时出席,并须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以供招标人审查,否则作弃权处理。

9.招标人联系方式:朱工020-66810073。

九、注意事项

1.招标人对本招标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2.招标人有权在招投标期间内的合适时间发布澄清及参考文件。

3.不论结果如何,投标单位均需自行承担所有编写和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

 

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7日

【南沙湾片区全要素一体化(二期)融资咨询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