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南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南沙金融大厦监控系统建设工程
三、招标内容:
金融大厦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及饭堂视频监控监督系统的施工安装工程及竣工验收后2年的运行维保服务。
四、工期:
合同签订后的30个日历天。
五、投标单位的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并且总部在广州或广州有依法注册的分支机构(以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为准)。
3、具有省级或以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
4、近三年有类似业绩。
六、投标单位需报送的资料:
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委托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
5、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有项目经理证书,并提供劳务合同和社保证明。
6、本项目拟委派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名单以及为本项目设定的服务方案(原件)。
7、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3个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8、开展本招标文件第五条规定的相关业务和证明材料。
9、报价单。
10、以上证件均为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七、投标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0万元。本项目采取总价包干,包一切税费以及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等所有费用。请各投标单位按本项目报价单(详见附件)结合项目状况、自身实力和市场因素进行报价。
八、付款方式: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在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工程完成并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5%,剩余5%将在满2年维保期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九、评标定标原则:按邀请招标文件的要求,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最低报价单位中标。
十、投标和开标安排:
1、投标方应于2017年5月18日下午14:30分前将投标资料一式两份(密封)递交到广州南沙开发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1808室建设管理部。
2、开标时间:2017年5月18日下午15:00。
3、开标地址: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807室。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须凭身份证入场,受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入场。
4、联系人:蒋小姐,咨询电话:020-66813692。
广州南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