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南伟码头外贸集中管理区升级改造的项目
二、招标人: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点:南伟码头外贸集中管理区
四、招标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南伟码头外贸集中管理区进行升级改造
(二)招标内容:选定施工单位,对外贸集中区进行升级改造建设。
(三)施工要求:
1.对集中管理区的原A区(码头二层办公楼)原14个房间改造成16个房间,升级改造成单人单间单卫配置,建设独立的“三级”化糞池,并配套排水、水电、照明、抽风和卫浴等设备设施,生活污水在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需进行消毒处理。
2.增设B、C、D 3个临时隔离区。即:撤消原B区转岗隔离区,在A区旁边建设B、C、D 3个临时隔离区,建设共15个具有单人单间单卫、备有水电、照明、抽风等配置的板房,建设独立的“三级”化糞池,生活污水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需进行消毒处理。(如需了解实际工作量可到码头现场勘查、报名,联系人:李柏明 电话:13642700614)。
(四)施工工期:20日历天内完成(以该项目工程总价为基数,每逾期一天按1%扣减工程款)。
五、投标人资质等要求:具有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投标人报送的资料:
(一) 《南伟码头外贸集中管理区升级改造项目报价书》(加盖公章)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加盖公章)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加盖公章)
备注:若投标人由于疏忽没有递交,可通知投标人立即补充有关证明资料。对不能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材料或伪造资格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对其投标资料不予评审;要求加盖公章的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七、投标项目限价:投标包干总价最高限价(含税):¥49万元(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设计费、施工费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
八、付款方式:签订工程合同,材料全部进场后,付总工程款的50%费用。该项目经我司验收后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的45%费用。剩余5%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支付完毕。
九、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南伟码头外贸集中管理区升级改造项目投标文件”。
十、标书递交要求: 投标人应于2021年09月29日(星期三)9:30时前,将投标书(密封)递交至广州南沙区港前路1号南伟码头候工楼3楼会议室,过时不候(联系人:朱丁亮 电话:17702080982)。
十一、开标时间:招标人于2021年09月29日(星期三)10:00在南伟码头候工楼3楼会议室进行开标、评标。
十二、评标定标原则: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价格高于投标最高限价的,则按废标处理。本次招标采用低价中标法,投标包干总价最低者中标,若开标出现投标价格最低且相同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需现场进行第二次密封报价确定中标人(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
十三、须知: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存在放弃中标资格或未按照合同履约等情况,导致需要更换施工单位(供应商)的情况,招标人采用顺延的方式,将合格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项目成交施工单位(供应商);若招标人认定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时,招标人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十四、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附件:1:《南伟码头外贸集中管理区升级改造项目报价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符合性审查表》
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