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OUNCEMENT
信息公告
南沙金融大厦招租公告(第11层1101之一J30房)
日期:2022-05-25 浏览:1641次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南区财字〔2020〕26号)、南沙资产经营集团《关于印发《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物业出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南资〔2022〕7号)等规范要求,我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信息,以及公平、公正的竞争程序,拟对部分经营性物业进行公开招租。具体公告如下:

一、物业基本情况

本次招租物业为南沙金融大厦第11层1101之一J30房,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招租物业明细表如下:

物业名称

面积

租金

元/㎡/月

管理费元/㎡/月

租赁期

租赁用途

第11层1101之一J30房

137.5

120

30

6个月

办公

二、承租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所持有的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

三、投标人需知:

(一)本次招租物业全部按照现状出租,租金限价不低于120元/㎡/月(含120元)

(二)租赁期限:从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租赁期满后再重新公开招租,在租金同等条件下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

(三)物业用途:办公。未经招标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用途、不得擅自对楼宇内外结构作任何改变、不得擅自转租或分租物业;

(四)合法经营:承租人需自行负责申报办理相关经营、许可资质,并遵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管理制度、招标人的现场管理等规定、服从疫情防控措施;

(五)招租物业如遇政府拆迁或征收等情况,租期按不可抗力进行调整;

(六)投标人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需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作废标处理;

四、投标需提交的资料:

(一)投标文件:

1、企业、个体工商户:投标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授权委托人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自然人:投标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有授权委托人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价书。

(二)企业、个体工商户为投标人以上每一项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自然人为投标人以上每一项资料需有自然人签名和按手指印。

(三)上述投标文件需密封完好。

五、竞标方式和规则

(一)公开开标(投标时均为暗标),不接受联合竞投。按招租公告的要求,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最高报价者中标。若最高报价有两个以上投标人,则该最高报价者现场再次密封报价,直至产生一名最高报价者确定为第一候选人(投标人如不参与现场开标的,则视为同意且接受开标人现场开标结果)。

(二)如第一候选人不按要求签订合同,则再次抽签确定第二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中标人不按要求签订合同的将列入我司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司所有标的物竞价。

(三)本次招标按月租金单价进行投标,投标底价不低于120元/㎡/月(含120元),否则按废标处理。(以上单价含物业管理费)。

六、时间安排

(一)截标时间:2022年6月15日上午10:00

(二)开标时间:2022年6月15日上午10:00

七、投标资料递交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

八、开标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须凭身份证入场,受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入场。

九、投标前应先咨询确认相关场地信息,经我司同意后方可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十、联系人:冯小姐,咨询电话:020-66813668。

 

 

广州市乾信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5日

金融大厦11楼J30招租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