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南伟码头饭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南伟码头饭堂食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年度预算总金额为250万元,实际按每月采购数量结算。
三、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需求量而定,每天早餐、午餐就餐人数各约80人,每天晚餐就餐人数约60人。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南伟码头饭堂食材采购包配送 |
一年 |
2、饭堂食材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本国产品是指不需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已在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内的产品)。
4、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投标人只对部分项目内容进行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2020年或2021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5、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注册时间须在五年或以上,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取得总公司授权且总公司符合注册资金和注册时间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一、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gnao.com.cn/)下载招标文件: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5日9时30分
三、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港前路1号南伟码头候工楼3楼会议室
四、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5日9时35分
五、开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港前路1号南伟码头候工楼3楼会议室
六、本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七、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17702080982。
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南伟码头饭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