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广州南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南沙天后宫碑文采购项目
评审办法:最低价评审法
招标文件的获取:自行在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下载(http://www.gnao.com.cn/)。
招标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nao.com.cn)。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2023年3月23日下午16:00前
登记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天后路88号南沙天后宫景区办公室2楼工程建设部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3年3月24日下午14:30前
文件提交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天后路88号南沙天后宫景区办公室2楼206评标室,联系人:林小姐,咨询电话:020-31151828。
开标与评审日期:2023年3月24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天后路88号南沙天后宫景区办公室2楼206评标室。
投标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
致投标人:
广州南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公司”)经研究决定,就旅游公司“南沙天后宫碑文采购项目”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服务单位。
一、项目概况
现对《南沙天后宫碑文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南沙天后宫碑文采购项目
2、项目限价:¥26.10万元,包含但不限于设计费、制作费、安装费、运费、机械费及税费等一切费用。
3、项目要求:按招标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三座天后碑文的制作安装, 具体样式及规格要求详见“附件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石材加工及销售。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以上的公司、分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价。
4、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招投标登记手续,如未按时到现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四、合同支付方式:
本项目合同签订后,在收到等额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作为预付款,制作安装完毕且验收合格后,在收到等额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50%尾款。
在实施过程中,如招标人要求调整方案时,以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方案,按实际金额结算,但不超本项目最高限价。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的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26.1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方式,投标总价为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标准完成本项目必须的全部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六、注意事项:
1. 中标人需安排专门负责人驻场配合招标人协调相关工作;
2. 中标人需确保安装现场安全、做好安全措施;
3. 中标人实施过程中,确保场地清洁卫生,每日产生的垃圾自行清理。
七、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一)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若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书);
4、项目报价书。
(二)投标文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必须密封装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封袋上写明“《南沙天后宫碑文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书须加盖公章,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装订在投标文件首页。
3、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字迹清晰可辨,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不应有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改动处签名或盖法人章。
4、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在投标时,投标人应视为已检阅过招标文件,且同意严格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条款。
(二)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封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在封口上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本公司不接受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
(三)本公司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项目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投标。
八、投标人须知
(一)所报价格为费用总额,投标人应依据国家相关取费标准,并结合现行市场价格水平,自行测算完成本招标项目工作内容所需全部费用,进行总价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策划方案即实施发生的文件编制费、文件资料搜集、整理费与策划方案实施的人工费、材料费、交通费、管理费、加班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二)投标人一旦成交,双方将严格按照成交价格签订、执行服务合同。各投标人应本着长期合作、专业服务的精神,以优惠的价格投标,但亦应严格保证业务质量。
(三)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所投的投标文件无效。无论成交与否,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恕不退回,由招标人存档备察,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资料予以保密。
(四)不论结果如何,投标人均需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投标文件及所有参与过程中的全部费用。
(五)招标人有权在招投标期间内的合适时间发布澄清及参考文件。
(六)招标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收到修改文件。
九、评标办法
(一)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若符合要求,则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若不符合要求,则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法,评标委员会将按 “公正、公平、诚信、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标报告;价格由低到高排序,最低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三)招标人有权利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日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书。
十、投标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其投标,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标截止后不得修改其投标。
十一、投标有效期
(一)投标书应在截标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而予以拒绝。
(二)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书。
十二、选取结果
(一)评标小组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二)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消不合格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3.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者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
4.其他情况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十三、对投标文件中的任何疑义或表达不清的内容,评标小组有权要求投标人予以澄清。
十四、授予合同
(一)授标范围
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宣布招标无效的权利,并将不对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
(二)中标通知书
投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招标方将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在24小时以内予以书面确认。无论双方有无签订正式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将是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此中标通知书将视同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签订合同
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签订由招标人所准备的合同。
十五、选取过程监督
为确保选取过程公开透明,本次南沙天后宫碑文采购项目单位的选取工作,全程接受招标人纪检人员的监督。
十六、招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及相关的文件资料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广州南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