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广州南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2023年第十五届广州南沙妈祖文化旅游节
系列活动项目
评审办法:综合评审法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在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nao.com.cn)自行下载。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3年4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20-84981977。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封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在封口上贴封条并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本公司不接受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
开标与评审日期:2023年4月18日上午10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现场递交):广州南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6评标室。联系人:黄小姐,咨询电话:020-84981977。
开标地点:广州南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6评标室。
投标份数:投标文件一式伍份,一正肆副,电子版壹份,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必需密封包装,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致投标人:
广州南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现对2023年第十五届广州南沙妈祖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概述
2022年6月《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提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为弘扬妈祖“立德、行善、大爱”精神,不断创新构筑海峡两岸和港澳地区人文交流的形式载体,推动南沙天后宫(粤港澳大湾区妈祖文化中心)成为凝聚共同情感的重要交流平台,充分发挥“广州市穗台交流示范基地”作用,助力湾区高质量发展,计划在农历三月二十三日前后启动举办2023年第十五届广州南沙妈祖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
二、招标要求
(一)服务内容:
负责设计、策划并组织实施2023年第十五届广州南沙妈祖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方案,需求明细(详见附件一)、物料清单(详见附件二)
(二)服务期限:
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4日(共四天),工期共5天(2023年5月6日至5月10日,完成活动项目所需的所有物料搭建工作;2023年5月14日至5月15日,完成活动结束后的物料拆卸工作)。
(三)服务内容:
1.系列活动策划及执行
(1)供应商须完成舞台搭建(含舞台搭建、音响设备租赁、前台搭建等):搭建舞台包含搭建、背景板、舞台背景及LED、音响等。同时在设计、安装、观看演出过程中综合考虑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环境安全、集合安全等安全生产事项,且舞台及舞台附属设施在结构、抗风防倾覆、设备和电气等安全技术上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要求。
(2)供应商负责策划执行举办2023年第十五届广州南沙妈祖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含舞台与氛围营造、主持、礼仪、摄影摄像聘请、演出节目、节目特效等):供应商应打造前卫文化的活动现场,须将潮流元素与天后宫内涵相结合,包括但不限于灯光、文化、表演等内容。
(3)广告物料(至少包含活动简介牌、活动指南、开幕式音响)以场地要求为基础进行布置。主持、礼仪、摄影摄像应具备专业技术水平。
(4)供应商负责策划系列文化与文艺活动:供应商应结合汉文化、妈祖文化、民族传统文化,在活动期间举办文化巡游、文化论坛、文化展演等活动。
(6)供应商应在天后宫景区域内,营造具有浓厚历史文化的集市氛围,助力乡村振兴,向更多市民展示南沙本土特色。
2.活动宣传
(1)供应商应拟定系列活动宣传推广的整体策划方案,打造媒体宣传矩阵,协助媒体采访报道活动,做好营销推广。配套系列活动预热与新闻通稿及新媒体形式(海报、视频等)为活动造势;活动期间邀请媒体进行宣传,配合活动,产出不限于图文及视频形式的社交媒体宣传物料;活动结束收尾产出总结及活动总结优质视频。同时供应商应配备专业直播团队与设备,活动期间根据现场活动作相应的直播(含固定机位、游机、航拍等2机位以上的摄制),负责活动及照片拍摄、花絮视频及记录视频拍摄。
(2)邀请媒体:
纸媒:南方日报、广州日报或同等级别纸质媒体
电视:广东台、广州台综合频道动态报道或同等级别电视媒体
电台:广州新闻电台、广州金曲音乐广播、广州交通电台或同等级别广播电台媒体
新媒体(公众号、抖音、视频号、微博):学习强国(全力推向学习强国平台)、广州ing,广州新闻电台、广州金曲音乐广播、新浪广东、网易、腾讯广东或同等级别新媒体平台
3.安全防控措施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舞台搭建、活动现场安全等相关安全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防卫工作。根据安全保障需要,筹备相关物资,确保活动现场安全。
(四)服务价格:
★承办费用总投入(预算)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以保证活动的档次与效果;招标方给予活动承办总承包费用最高限价人民币215万元(含税)。差额部分由中标人通过招商工作,取得招商收益弥补(中标人的招商对象及内容须符合公序良俗及合法合规),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五)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有效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预付款。
2.中标人进场搭建舞台场景并提供的有效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进度款。
3.在活动顺利结束完成活动验收后,投标人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收到投标人开具的全额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
4.本届2023年第十五届广州南沙妈祖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的人员、节目、宣传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承担,中标人减少投标文件中列举的项目或内容,招标人将按投标预算明细扣除相应费用。
5.中标人不认真组织和履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某项活动,招标人有权视情节扣减相应费用(最多不超过投标文件中相应的预算)及没收履约保证金。
6.中标人在实施投标文件列举项目(活动方案)的过程中,因需要优化、完善项目,费用超出预算,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增加费用。
7.除由于任何天灾,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或政府行为,火灾,雨水灾害,台风,地震,罢工等原因,或其他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人力无法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外,双方不得中途终止执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否则,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最高限价10%的违约金以及赔偿守约方承担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8.受疫情、自然灾害、政策政治等不可抗力及客观因素影响,不能如期举办时,则由招标人重新确定活动时间,其他执行条款不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的相应能力,企业经营范围为:舞台安装搭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灯饰设计服务、艺(美)术创作服务(任意一项)。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一)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文件每页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项目活动费用预算明细及投标报价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投标单位提供本单位管理架构、专业资质、执行本次活动团队人员名单,以及近三年以来服务过类似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策划、执行项目案例(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文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文件一式伍份,一正肆副,电子版壹份,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必需密封包装,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必须密封装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封袋上写明“XXXX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书须加盖公章,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装订在投标文件首页。
3.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字迹清晰可辨,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不应有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改动处签名或盖法人章。
五、投标人须知
(一)须知事项
1.所报价格为费用总额,投标人应依据国家相关取费标准,并结合现行市场价格水平,自行测算完成本招标项目工作内容所需全部费用,进行总价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策划方案即实施发生的文件编制费、文件资料搜集、整理费与策划方案实施的人工费、材料费、交通费、管理费、加班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2.项目的报价,按照标书内容进行报价;投标人报价应具有合理性,禁止恶性杀价和不正当竞争。
3.投标单位提供的价格必须用人民币报价,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改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一旦成交,双方将严格按照成交价格签订、执行服务合同。各投标人应本着长期合作、专业服务的精神,以优惠的价格投标,但亦应严格保证业务质量。
5.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所投的投标文件无效。无论成交与否,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恕不退回,由招标人存档备察,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资料予以保密。
6.不论结果如何,投标人均需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投标文件及所有参与过程中的全部费用。
7.招标人有权在招投标期间内的合适时间发布澄清及参考文件,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
8.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其收到的书面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已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投递给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来源)。投标人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9.招标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以官网公示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收到修改文件。
10.投标人自行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和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11.招标人可以根据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12.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存在放弃中标资格或未按照合同履约等情况,导致需要更换供应商的情况,招标人采用顺延的方式,将合格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成交供应商开展采购活动;若招标人认定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时,招标人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13.本次招标采用现场递交的方式投递投标文件,招标人自行安排开标评标,投标人对此无异议。
(二)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2.不接受现金、支票及汇票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般应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应出具投标人授权书。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到达下述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已到账名单为准):
开 户 名:广州南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广州南沙科技园区支行
银行账号:644457756045
并请注明“2023年第十五届广州南沙妈祖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项目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查询电话:020-84981977;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查询电话:020-84981977。
4.递交投标文件时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封入投标文件里。
5.投标时凭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没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招标人有权选择拒绝其投标。
6.在确定中标单位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其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项目按要求完成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确定中标单位的,在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失败的项目,在招标结果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7.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3)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六、投标评审
(一)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若符合要求,则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若不符合要求,则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综合评审
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策划单位资质、策划能力、策划方案、服务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如果出现分数相同,则以项目服务方案项得分高者中标;若项目服务方案项得分仍相同,则由全体评委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排序在前。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三)中标公示及中标通知书
投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评分排名第一的中标人确定为中标人。招标方将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在24小时以内予以书面确认。
(四)合同谈判与签订
中标人应该在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时间内与招标人商谈有关事宜并签订合同协议书。
七、招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及相关的文件资料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广州南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2日
【招标文件】-2023年第十五届广州南沙妈祖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项目.docx